一个“肇事司机”出现了,自称是烟台越秀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主任杜广勇。经警方查证,此次交通事故发生时,这个所谓的“肇事司机”并未拨打报警电话,拨打报警电话的报警人另有其人,并且还不在事故现场。而且,作为机动车肇事人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案并保护好现场(当时伤者于倩已被撞飞,致重伤,不具备报案条件),但交警提供的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笔录显示,车祸的证据之一伤者于倩的自行车(在交警到达现场前)在案发现场被人移动。
据宋盼明讲,交警在医院让他爱人辨认事故当时的肇事司机时,他爱人清醒地记得事故发生时的司机非现在所谓的“肇事司机”,而事故当时的真正的司机至今没有出现。 凶手到底是谁?!
交警在给自称“肇事司机”的杜广勇先后做了4次笔录,前三次车上为一人,第四次司机一人变为了两人。在将事故现场监控录像送往“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级鉴定机构,获“CNAS”“MA”认证)进行鉴定后,结论为“检材录像中肇事小型普通客车在撞击一骑车人后从车上共下来三人”,办案交警终于确定还有一个涉嫌肇事逃逸的人,并立刑事案件。但肇事方通过各种途径又申请重新鉴定,交警又委托了“浙江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省级鉴定机构)对该监控录像进行鉴定,结果鉴定结论为:“从肇事车上共下来两个人”。
同一个检材,出现两个截然相反的鉴定结论!一个是国家级的鉴定结论,一个是省级的鉴定结论,国家级鉴定在先,省级鉴定在后。一个多此一举不合规定的省级鉴定,直接将一起原本案情快水落石出的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演变成一起责任无法认定的普通的交通事故案件!
广州越秀集团以无法认定双方的责任为由,不仅丝毫不关心伤者的生死,对伤者每天急需的救命钱闭口不谈,而且更为无耻的是,他们不断声称扣押肇事车辆公司每天会损失多少钱、带来多么不便,并且向法院提出因受害人扣押肇事车辆造成的损失要由被害人承担的反诉材料。他们的眼里只有钱!
此等漠视生命、践踏道德的行为实在是无耻之极!! |